近来,广西玉林一男人为吸粉,在某渠道发布了一段“弹指特效轰炸收费站”的视频,上述视频很快被玉林警方留意到,并对男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,罚款500元的处分。对此,有网友表明疑问,称“不知道制造视频的网友犯了什么事”“莫非电影里的轰炸特效也会被拘”。
律师以为,警方没有揭露形成社会危害详细结果的根据,仅从视频内容而言,相关处分恰当性值得商讨。10月30日,玉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极目新闻记者,在其个人看来,男人发布相关视频形成了必定社会影响。
男人制造的特效视频显现,一只手弹指一挥,一道激光便从其指尖射出,冲向视频中塘案收费站地点的方向,跟着激光抵达,收费站地点的方位瞬间发生爆破的特效。而在上述视频中,男人还配文写道“炸掉塘案收费站”。
10月29日,玉林市公安局就上述事情发布了一份布告,布告称制造视频的男人杨某,为了寻求影响,制造并发布了爆破视频,打乱了社会秩序,形成不良的社会结果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二十六条,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,罚款500元。
极目新闻记者留意到,在玉林市公安局发布的这条布告中,有网友留言表明疑问,称“这是犯了什么法?我好留意一下”“应该抓规划这个特效的人”“费事科普一下,发个炸地球的特效抓不抓”。
极目新闻新闻记者查找发现,某渠道上有不少网友发布相似视频,此外经过一款编排软件,也能够“一键剪同款”。
10月30日上午9时许,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该渠道违规内容告发热线,相关工作人员表明,暂不能确认“弹指爆破特效”归于网友个人制造仍是渠道自带,关于相似特效是否违规,该工作人员也称不能确认。
玉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极目新闻记者,在其个人看来,之所以对发布视频的男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,罚款500元的处分,是因为其形成了必定的社会影响,但每个人的观点都可能不同,详细可咨询该局法制科。
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告知极目新闻记者,公安部门给出的处分根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二十六条,该法令中明确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,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能够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:(一)结伙打斗的;(二)追逐、阻拦别人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资产的;(四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
陈亮以为,因本案不符合该条款前三项景象,适用的应该是第四项。该项“其他寻衅滋事行为”的表述相对含糊,没有列明详细的行为描绘,往往被称为“口袋”条款。本案中被处分人杨某制造的视频特效痕迹较为显着,警方没有揭露形成社会危害详细结果的根据,仅从视频内容而言,对其处以拘留十日和罚款的处分,其恰当性值得商讨。